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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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1、天津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也就是说天津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住房全款的70%;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也就是说天津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住房全款的50%。
2017年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时间
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通知,在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7年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夫妻双方有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4、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拥有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017年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户口薄;
4、结婚证;
5、收入证明;
6、购买住房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2017年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办理保险。
3、申请人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通知后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