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今日发布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2017年河南公积金缴存新政策。2017年河南公积金新政策将河南省公积金的缴存人群扩大至各类自由职业人群,包括务工人员、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此外,对于公积金的缴存标准、公积金的使用等也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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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公积金缴存新政策
一、河南公积金缴存范围
1.国家机关在职职工;
2.国有企业在职职工;
3.城镇集体企业在职职工;
4.外商投资企业在职职工;
5.城镇企业在职职工;
6.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7.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
8.社会团体在职职工。
在此基础上,2017年河南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扩大,下面三类人群也可以参保公积金:
1. 进城务工人员;
2. 个体工商户;
3. 自由职业者。
二、河南公积金缴存比例
最高12%,最低5%。
三、河南公积金缴存基数
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最低平均工资标准。
2017年河南公积金缴存流程
一、所需资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及相应电子数据盘;
2.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职工任职文件原件;
3.企业及其它社会机构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盖业务用章的缴存证明;
4.人事代理机构提供与代理单位签订的代理协议原件、被代理单位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社保部门出具加盖业务用章的缴存证明;
5.职工身份证原件;
6.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当月或上月工资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如职工收入超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纳税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个人账户设立所需资料至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前台综合岗提出申请。
2、办理:归集前台综合岗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该单位提供的资料,待审核无误后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并提交审核。
3、审核:审核岗要对前台综合岗工作人员提交的业务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确认审批通过。该笔业务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