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透露:目前我国养老金缺口达2.5万亿元。商业保险公司是否“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正在进行的养老改革,在拉近贫富差距的同时,无形中也加大了富裕人群通过商业保险解决养老收入来源的需求。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保险市场上出现的养老型产品,却无法真正担负起“养老”的重任。
日前,牵动全国人民神经的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出台,使得养老金“缺口”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曾透露出一个数字———目前我国养老金缺口达2.5万亿元,这个资金缺口相当于我国近一年的国民经济总收入。
商业保险公司立刻“嗅”到了其中的商机。刚刚摆脱持续负增长阴影的寿险市场开始热闹:新的企业年金计划、养老保险产品纷纷开始登场,跃跃欲试。但是,这次的养老金改革真的能激活保险市场吗?
改革势在必行
新规定的核心是,从今年元旦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原本由单位缴纳、打入个人账户的3%,转而注入统筹基金;而缩小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再也不得挪用,多缴则能多得,即“做实”。
个人账户占缴费工资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曾被认为将使个人利益受损,这种担忧至少在近期大可不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介绍养老金新规时指出, 这次完善制度,对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
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使养老金领取者的境况不会比原来恶化,甚至有些改善。更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将个人账户“做实”了,再也不能挪用。此前的“个人账户”并非个人可以动用的资金账户,只是名义上属于个人,被称为“空账”。
由于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而即使在1997年养老金制度改革建立个人账户后,大多数地方在财务上实行混账管理,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但由于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必须月月发放,这迫使财政并不宽裕的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这导致所谓的“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收现付” 制度的窟窿。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目前每年仍然以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如不及时补足,长久以往,窟窿会越变越大。
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若干年后,很大一批人将面临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困境。尽管这次改革表面上将个人账户“缩小”了,但改革依然势在必行。
需求显山露水
尽管境况至少不会恶化,但新计发办法能否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养老需求?恐怕还不能这样乐观。按当前的养老金设计———退休后工资平均应达到退休前的60%,这个“平均”二字可有讲究。
国际上用来衡量个人养老保险心理满足度的指标为替代率,也就是退休后的收入与退休前收入的比率。基本养老的主要使命,是不论贫富,解决所有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其中潜在的命题就是,对于平均线以上的人群来说,替代率低于平均水平,而且现有收入越高,替代率越低。而按照新养老金办法计算,这种替代率的差距被进一步放大。也就是说,对那些个人账户规模很小的人来说,由于替代率上升,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对于账户规模大的人来说,他们的替代率还是低于平均水平,基本养老收入与现有收入之间的落差更大。
落差,就意味着商业机会。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三个支柱构成。在养老保险改革的前后,无论是中国保监会高层,还是商业保险公司,乃至专家学者,均纷纷呼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以弥补基本养老的不足。基本养老无法满足的需求,就是另外两种保险支柱的巨大机会。因为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在力求社会公平的同时,加剧了富裕人群寻求其他养老途径的需求,为企业年金、寿险等商业养老保险腾出空间。
中国市场在这方面的潜力,无法不令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心动。以企业年金为例,眼热的并非只有保险公司,国内商业银行、信托、基金公司乃至证券公司,各类金融机构都想从中分一杯羹。
商机难以激活
然而,热闹的背后,市场的膨胀,却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迅速。寿险市场刚刚从长达一年的低迷中慢慢回暖,养老保险并未成为其中的热点。而在企业年金中,尽管在过去一年中,各种规章制度相继建立,首批机构也拿到了试点资格,屡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但整个市场业务量并没有因此出现突飞猛进。由于种种原因,仅有的两家养老金公司,在企业年金业务的开展上进展缓慢。
尽管潜在的市场需求巨大,各界的呼声也相当热烈,但无论是企业年金,还是商业养老保险,都存在难以解决的制约因素。
先来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也叫补充养老金,即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一笔年金,补充个人退休之后的收入来源。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个人退休后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保障体系成熟的国家,企业年金的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息息相关,企业和个人缴纳年金的支出都可以在税前列支,一直到个人提取年金时,才需要交税。但在国内至今没有出现统一的全国性的税收政策,只有部分省市有地方性的政策,而且往往指定只有在特定机构办理企业年金,才可以享受税优政策。税优制度的缺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热情。
制约商业养老保险的难题,显得更为错综复杂。一般来说,作为寿险市场的主要品种,养老保险的发展,不可以脱离寿险市场的大环境,在目前寿险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缺乏新意的养老保险很难一枝独秀。比如,国内民众保险意识较弱,在保险市场最为发达的上海,2005年保险深度仅为3.66%,远远低于7.8%的世界平均水平。又如,在目前的低利率时代,保险公司养老产品提供的回报,竞争力有限,难以吸引居民的资金。再者,在理赔、营销员诚信等保险市场的通病面前,养老保险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养老保险改革,让商业保险“嗅”到了商机,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商机还很难成为商业金融机构现实的业务增长。真正的激活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