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对曾在山西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太原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缴存时间申请贷款的须到管理中心个人贷款处办理。
7、其他规定条件。
贷款流程
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贷款材料
1、太原住房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材料
2、太原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3、太原住房公积金商贷转公基金贷款材料
4、太原公积金危改还迁住房贷款材料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1、购买住房所有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含80%)
2、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含50%)
3、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可在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一定额度的装修贷款
4、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可参照购买住房所有权的贷款额度执行。所有贷款情形的贷款额度均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目前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33%,5年以上年利率为3.87%。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若遇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贷款还贷
还贷方式
目前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月还款额逐月递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到委托贷款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免收违约金和手续费,且无额度限制。
提前还款手续
借款人办理提前还贷需要准备的一般材料:
1、提前还贷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
3、按揭合同;
4、还款存折或卡;
5、房产证;
提前还款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提取手续。
2、“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证明书。
3、申请人持“中心”出具的证明书到指定银行受理点办理取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