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住房储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使用时免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用于购买或建造营业用房、联体别墅、单体别墅、中修、小修、装修、装饰。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一、公积金开户
1、到公积金中心领取、填写开户表格,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2、到开户银行签订《衢州市银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合同》。
3、到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二、公积金变更(新增、封存、基数调整,单位名称、地址、开户银行、帐号发生变更等)
●人员新增
1、到中心领取、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①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以职工当月工资额为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②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公式【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月缴存额=职工工资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
2、到中心办理人员新增开户手续;
3、单位将中心生成的个人帐号带回并告知职工个人。
●人员封存(包括退休、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形)
1、到中心领取、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3、到中心办理封存手续
●基数调整(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安排在7中月份进行)
1、到中心领取《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调整表》;
2、附上一年度职工工资表到中心审核、调整。
3、基数调整当月不做其他变更,另职工转正可即时调整基数。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1、到中心领取《衢州市银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合同》;
2、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间:上述变更情形在每月15日之前(6月和12月在10日之前)。
●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可随时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三、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公积金变更
1、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日30内由单位或清算组织提供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有关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
2、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四、公积金转移
1、由转出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终止业务,转入单位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公积金个人帐户。
2、次月到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整套财务印鉴,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3、公积金中心收到《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负责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4、办理时间:每月5—30日之间的工作日(如1-4日为节假日则往后顺延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