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费等7项涉及我省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13年12月1日起,我省取消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费、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费、禁行线路通行证工本费、公共图书馆服务收费——图书证收费(不含借阅书刊超期延误费)、引进国外农作物种苗疫情监测费等7项省级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及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IC卡)工本费(限郑州市)取消首次发卡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