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医保卡、诊疗卡、银行借记卡等多种卡(证)功能于一身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本月集中申领,申领期为11月1日至30日,首次申领免工本费。在申领期内,申领人凭申请时使用的证件原件到原申领地点领取卡和使用手册。委托他人领卡的,应当出示申领人证件原件和代办人有效身份原件。申领人可访问社保(市民)卡服务网站(http://card.gz.gov.cn)查询持卡信息,或致电社保(市民)卡市民服务热线12343咨询。
据悉,社保(市民)卡是广州市政府面向社会发放,用于市民办理社会事务,享受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电子身份凭证。据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刘峻介绍,社保(市民)卡目前已在社会保险、民政、卫生、住房公积金、交通、文化、体育、林业和园林、金融、市民网页等10个业务领域开通应用,在一张卡上整合了医保卡、诊疗卡、公积金查询凭证、图书馆读者证、银行借记卡等多种功能,可免除市民“周身卡”的烦恼。
社保卡申领对象及地点
未持有广州市社保(市民)卡的本市户籍居民,到就近社区居(村)委会办理。
参保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通过单位申领。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通过学校申领。
申领要求
提供有效申领证件及复印件。出示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正面和背面)1份。未满16周岁的,须出示户口簿原件并提供户主信息页、本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
提供相片。方式二选一:A.授权使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相片制作社保(市民)卡;B.提供本人小一寸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相片1张。
选择金融服务银行。选择一家社保(市民)服务卡金融服务银行,多选或不选无效。
代办。鼓励同一户口人员委托其中一人集中代办,代办人须年满18周岁。代办时除提供上述申领人资料外,还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