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村医的“心病”,让他们安心工作,我市在全省率先为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经市政府公开招标,中保财险太原分公司中标,独家承担此项保险工作。按照方案,该保险保费由机构保费和个人保费共同组成。机构保费每年735元/村卫生室,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全部承担。医生个人保费每年缴费75元/人,由乡村医生本人承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一年内最高可为村卫生室赔付30万元,其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2万元限额内支付。同时,保险公司还承担因医疗纠纷致乡村医生人身伤害的经济赔偿责任,最高15万元。
今后,我市村卫生室一旦有医疗事故发生,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赔付。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可以减少由于疏忽或过失对患者的伤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与摩擦,还有利于减轻村卫生室和村医的赔偿负担,减少医疗纠纷处理的时间和精力。
本次太原市将医疗责任保险推向乡村卫生室的行为,更好的减轻了村医们治疗上的心理压力、以及减轻医疗纠纷造成的经济压力,不再由于担心医患纠纷而畏手畏脚,能够更好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