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 就医时只能本人使用
1月6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今年成都将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扩大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原有规定中,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只有两类业务,一类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械,另一类是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里的个人自负费用。
改革后 可以用来支付商业保险
此次个人账户改革后,除以往两类业务,医保卡还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健康体检、康复理疗等费用,以及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此外,原来规定医保卡只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家庭成员范围,用于家庭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自负部分的费用。改革以后的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从今年开始,成都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市级统筹,这意味着整个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提高,也将给成都市域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带来便利。也更方便广大市民使用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