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7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施省级统筹,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将实现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议上了解到的。
省级统筹将实现6个统一
我省省级统筹的范围是: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内容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6个统一:即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编制和实施基金预算,统一经办业务规程和信息应用模式。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实现省级统筹将采用过渡模式,即基金实行省级预算,省和市两级管理。省本级统筹管理的原中央行业企业和中央直属军工企业,除设立行业统筹机构和跨设区市范围的单位外,逐步移交设区市和扩权县(市)管理。
省级统筹不影响参保职工利益
据介绍,实行省级统筹是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省养老保险统筹从市县试点起步,一直处于县级统筹阶段,基金分布极不平衡,给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目前89.9%的基金储量集中在省本级、石家庄等7个设区市和45个县(市、区),邢台等4个设区市本级和106个县(市、区)略有少量基金结余,但处于警戒线以下,有37个县(区)没有结余。
据了解,由于我省早已实现了缴费基数比例和计发办法的统一,实行省级统筹对职工本人利益基本没有影响,同时从机制上更加保障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养老保险可在全省范围无障碍转移
当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已经成为制约人员合理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实现省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在我省范围内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基金不再转移,为参保职工在省内自由无障碍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实行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缴费费率,相应均衡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为企业创造了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养老金待遇,使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公平的养老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