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发布消息,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现确定天津市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没错,全民参保计划进度又加快了,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所在的城市!这些试点地区包含了全国大部分的省市,我们无论在哪个城市生活、工作,都可以直接在当地参保,享受医疗、生育等社保待遇了。
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社保也没有固定的缴在同一个地区的人,最后养老金应该在哪里领呢?其实这样的人还真不少,小编身边就有好些个,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分析一下“曾在多个省市就业并缴社保”人的养老问题~~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小曲:上海本地姑娘,毕业后在上海某公司上班并参保,一直到退休都是在上海缴的社保,那么很简单,她的养老金领取地就是上海了。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关关:某二线城市来上海打拼的软妹子,毕业后先回老家工作了7年并一直在老家缴的社保,后来她又来到了上海,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10年以上。那她退休的时候,养老保险关系仍然留在上海的话,养老金领取地便是上海。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小美:某三线城市的女HR,在当地某大学毕业后留在老家工作了5年并一直在老家缴的社保,后来因为个人原因,辗转多个城市——在深圳缴费10年,成都缴费10年,最后来到上海,并在上海缴费满7年。这么多地方参保?其实也不复杂,等到小美退休的时候,她最后一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且缴费满10年的城市是成都,那么她的养老金领取地就是成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积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莹莹:某三线城市的运营小编,毕业后先是在老家工作并缴纳社保,满5年,之后辗转多地:北、上、广、深、杭都待过,她退休前的最后一份工作是在上海,退休的时候也是选择了上海。但是因为她退休前没有在任何一个地区社保缴纳满10年,所以她的养老金领取地就是她的老家——莹莹的户籍所在地。
这样解释是不是很好理解了:
特别提示: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是不能在临时账户所在地享受养老待遇的哦~
如果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将其临时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归集归并。
如果参保人员只有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而其他各地均未参保,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归并,并在办理转入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
另外还有一个要特别注意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待遇前,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并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