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远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定》。 近日,开远市134家企业的1009名农民工高兴地领到政府发放的养老保险补贴共计504,500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远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定》。其中规定,凡户籍在开远市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财政对其个人缴纳部分每年给予500元养老保险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进行。市政府对其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从国库账户"点对点"直接拨付到农民工个人收款账户。
从2007年至今,开远市政府已对符合条件的436家企业的2836名农民工发放养老保险补贴1,4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