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越来越多融入到世界贸易中去,来我国工作的外籍人士也大大增加,但。这些外籍人士在中国同样需要养老保险的关照。实际上,许多外籍人士在我国参加工作期间也会缴纳养老保险,这些外籍人士在退休离华前可以申请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储存额。那么,外籍人士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结算呢?
办理条件:
已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退休前出境定居并已经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申请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储存额。
需提交资料:
1.《非中国国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申请表》;
2.申请人国籍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提供本市工商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参保姓名一致);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须同时出具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和条件的,即时办理。有补充养老金的,同时结算补充养老金,并打印支付核定单交申请人。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
2.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应无欠费记录。
3.办结后申请人在我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4.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不能结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