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先“并轨” 工资水平将合理增长 5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参加养老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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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于高校、医院、科研单位等公益性事业单位,重点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公益事业服务水平,而不是甩包袱。对于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条例》中提出,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意味着今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将可能会有较合理的增长。
不过,对于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一些国内社保专家认为,《条例》只是给出了“原则性”的改革方向,并不具备操作性。真正要实施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则要等到人社部出台社保顶层设计方案之后,预计届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将同步实行社保缴费。
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是一致的,主要差距是体现在补充养老金,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方面。但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和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等专家认为,未来机关单位所要负担的养老缴费、职业年金,其实是由国家财政买单,而差额事业单位则需要负担这部分缴费。
所谓差额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以及部分差额拨款的科研院所。养老金缴费改革,在唐钧和杨燕绥看来,或会影响到这些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因此,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表达出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