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整范围是: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二是挂钩调整,按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部分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另一部分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三是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资,高福利,相当于在职时已将部分资金交给国家,国家则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则是延续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设是基本工资不高,所以养老不要缴费。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依据的制度假设是职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