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10%确定。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4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兑现到位。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12333咨询,也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况。
三种方式
1、挂钩 调整
2、适当 倾斜
3、调整方案与退休时间挂钩
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照退休时确定的本人缴费年限确定调整金额
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
缴费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按照缴费年限分档增加待遇:
缴费15年及其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缴费16年至2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缴费21年至25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缴费26年至3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缴费31年至35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缴费36年至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缴费41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1953年前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85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9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基本养老金调整算法
张女士,今年65岁,2005年10月退休,缴费年限满30年。首先按退休时间定额调整,由于张女士是2005年底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每月可增发100元基本养老金;其次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30年缴费年限可增加90元;最后按缴费年限分档挂钩,属26—30年一档,可增加45元。这样,张女士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就是每月增加100元+90元+45元=235元。
全市提高城乡居民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于联合出台《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首次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按照中央规定,城乡居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5元的最低标准,即根据全市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上,统一增加15元,每人每月95元。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在4年底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