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决策过程应当是民主的。建立什么样的养老保障制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未来可以领取多少,这些直接涉及上亿人未来生计,涉及社会不同群体的财富再分配,具有浓厚政治与伦理内涵的重大制度的调整,必须通过民主程序,让民众作出抉择:是牺牲现在的收入保证未来的收入,还是现在就享受管他以后怎么样?而且,国家养老金制度带有强制性质,个人缴费带有纳税性质,因此,只有通过人大才能对养老金制度进行调整和管理。目前仅通过行政部门决策,就做出一项重大政策调整并要民众来执行,显然存在着程序上的瑕疵。
有关部门只是说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将减少,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却没有顺便强调一句:从此以后,社会统筹支付将不再挪用个人账户。而这一疏忽,可能也正是令人疑惧之处。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理论上说,这是有利于民众的。它把未来养老金领取数量与个人缴付对应起来,更为公平。然而,养老金管理制度却仍延续旧体制,大多数地方在财务上实行混账管理,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收现付”制度的窟窿。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
有关部门只是说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将减少,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却没有顺便强调一句:从此以后,社会统筹支付将不再挪用个人账户。而这一疏忽,可能也正是令人疑惧之处。
此外,政府首先让今天的人们为上一两代人作出一项牺牲:划入个人账户的钱由个人缴费的11%降低至8%,那3个百分点划入了社会统筹,用以填补原有“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的支付缺口。难道老百姓应当为旧制度的亏空买单吗?财政是否应当做点儿什么或者做得更多一些?寅吃卯粮,终究不是个办法。那个大窟窿不补上,养老金管理机构就始终有挪用的冲动。
当然,对于现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民众来说,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做出了牺牲之后,个人账户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自己的钱是否不再继续被旧制度挪用?而如果没有这种保障,新旧两种制度只能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