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声不绝,市社保局表示今天将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深圳养老金“缩水”事件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和争议。网友质疑称,既然执行央行利率调整政策,为何不浮动调整利率?钱是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既然要扣为何不提前公告?此外,为何社保工作人员的前后答复不一致,有工作人员竟称是“系统出错”,到底哪种说法确切?
众所周知,养老金是参保人的保命钱,2月22日,当细心的网友“老水牛”发现自己养老金“缩水”的帖子发出后,立即在网友和参保人中引起强烈震动。市社保也就网友的疑问进行了回复,称是因央行调整利率扣除多计利息所致。昨天,本报稿件一出,立即在市民中引起热议,本报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网友也在网上吵得炸开了锅,大家纷纷打出愤怒、委屈等图标,对社保局动了自己的养老金账户,竟然没通知自己表示不满和质疑。
市民张君对记者说:“社保局太牛了,说扣钱就扣钱,既然已经进入了个人账户,政府部门要扣除多给的利息,也至少应该给我们打个招呼,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利用短信通知大家,让大家心里有数,这样应该不难吧?但不声不响就把钱给扣了,我实在接受不了,这是侵犯了我们的个人利益。”
网上网友观点也几乎一边倒,“问责社保局”、“侵犯个人私有财产”等词汇在网络上频频出现。网友“北冥有鱼”在网上说,“利率从3.209%。降到1.856%。,其中有40%左右的降幅,按照每年提取社保金的金额来算,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这笔钱到哪儿去了?用作什么用途?社保局需不需要为这笔钱负责任?应该向广大参保人说清楚。”
家住宝安的市民王梅说,平时一般不会关注社保账户的余额,总觉得将钱放到政府部门,心里踏实,可没想到这次社保部门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我们对政府部门信任,相对应的政府部门也应将工作做细,从参保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应让参保人及时知晓自己的账户变动情况。”
昨天,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已搜集了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将在今天召开发布会就此次养老金“缩水”的情况进行公开说明。
四问市社保局
1
为何工作人员
前后说法不一致?
网友“nsns2009”网上发帖称自己养老保险账户少了1429元,并要大家去查社保账户余额后,网友“hongdadada”立即致电市社保局,结果社保局工作人员对“hongdadada”说是“系统出错”。
这一回复立即在网友中引起争议,网友“nsns2009”说:“回答是系统出错,搞笑啊,这种错误如果大家没发现是不是一直就错下去了,再说,系统出错为何不是钱多了?少也只是少一点点,让你没有多少感觉,以后系统还会不会出错。”
2月23日下午14点10分,网友“lupy”又跟帖说:“刚才96888的接线员是这么说的:接广东省人保厅的通知,养老保险跟住房公积金的利率下调,而我们的一直是按照以前的利率标准算的利息,下调后,就把多算的13个月的利息给扣回去了。”而记者采访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对后一种说法给予了肯定。两种回复让网友觉得矛盾,“同样的问题咨询的都是社保部门,为何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2
扣除多发的利息
为何不知会参保人?
此次养老金“缩水”事件让参保人最不满的,就是社保部门扣除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里的钱而不知会参保人。
对此,市民曾晖说,“既然利息已经打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社保部门扣钱就是扣参保人的私有财产,你动了我的钱,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一声啊?告知的方式很多,短信、发布公告都行,技术门槛应该不高吧?”
网友“2010蛋炒饭”则说,以前,自己每个月都会收到社保部门的短信通知,这次却没收到,不明白社保部门为何犯这种错误。
社保局:利息计算方法调整导致余额变少
2月23日,记者辗转深圳社保局办公室、养老保险处、征收处、计划财务处等多个部门,终于得到答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账面余额变少,是因为广东省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帐办法进行了调整”。记者了解到,2月22日,深圳社保局对全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号进行了统一结算,也就是说,所有养老保险参保人的个人帐户账面余额都因利率调整而“少了钱”。
深圳社保局计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方法跟商业银行利息计算方法不同,国家劳动部1997年发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而“广东省社保局在每年的年初公布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记账办法,深圳再根据省里公布的利率,对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额进行结算。”
该负责人透露,2008年度深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月记帐利率是3.209‰,今年1月份广东省社保局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全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账办法”的通知》,将2009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月记帐利率调整为1.856‰。“在省社保局下发这个通知之前,所有养老保险参保人2009年度以及2010年1月的个人账户都是按3.209‰的记账利率计算账面余额的,参保人看到的账户余额只是一个‘账面余额’。这个利率公布后,我们2月22日对2009年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额按新的记账利率进行结算,结算后参保人看到的账面余额才是参保人实际应得的钱。由于两个年度的记账利率不同,所以才会出现‘养老保险余额变’的情况。”
质疑:利息计算方法有失公平
该负责人说,2010年度,在省社保局公布新的记账利率之前,深圳都是按1.856‰这个记账利率来结算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如果明年初文件规定,调高2010年度的记账利率,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会相应的‘多’了一笔钱。”
针对该负责人的说法,记者提出新的疑问:“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如果同一个参保人去年底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取走,不是比今年再取要多拿一部分钱吗?”对此,深圳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确实会出现这种情况。该负责人称,被多取走的这部分钱将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当记者质疑这一计算方法有失公平时,该负责人坦言:“我们也觉得不太公平,但广东省是这样规定的,我们不可能随便更改这个利率。”她说,深圳社保部门已经建议广东省社保局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利息计算方法,确保参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