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2008-2010年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以“进一步缓解收入差距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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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政策。
会议指出,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有四千多万人,他们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妥善解决他们的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些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项政策受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已经批准的方案,抓紧落实2007年提高养老金的工作,务必在8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会议认为,尽管国家连续多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目前这部分人员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为进一步缓解收入差距的矛盾,国务院决定,2008-2010年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并继续向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倾斜。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基金征缴,加大财政投入,把工作做细,把好事办好,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严防产生新的拖欠。要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形成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总体水平的长效机制。2007年08月02日16:35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