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和养老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今年9月份以来,休宁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大力开展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截止2008年10月20日,共实地稽核参保单位20个,发现问题单位6个,应保未保企业2个,应保未保职工200余人,2个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追欠养老保险费1.2万元。
一是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养老保险实地稽核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确保稽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程序和方案认真查看被稽核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证、2007年12月份工资发放花名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情况和资料,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实地稽核工作;三是参保单位认真对待,十分重视和支持本次实地稽核工作,主动配合,及早准备,按稽核的内容将材料一一整理,对稽核当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说明理由,并表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五是以本次稽核工作为抓手,积极宣传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将个人账户对账单送到企业,增强参保单位对账意识,对参保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面对面业务指导,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要求按时申报缴费基数和上报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提高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