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城乡养老保险并轨 事业单位人事条例7月施行
2014年上半年,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
千呼万唤养老金并轨政策迈出关键第一步
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6年过去了,试点地区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4年,这一誉为“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之年被寄予厚望。新年伊始,即有媒体在前瞻大事时表示,饱受争议的养老金双规制有望在今年破题。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去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3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家层面的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仍在综合研究,另外还会按照分步实施的方式,哪方面改革条件成熟,就会马上推行实施。对于养老金“双轨制”何时并轨的问题,胡晓义表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实际已给出答案”。报告里有一句话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列在2014年重点工作里面,所以是已给出时间表了。
3月底,有媒体传出消息称,人社部已经完成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制定,目前进入论证阶段,其核心内容是根据公务员的工龄进行一系列计算来确定如何补齐养老保险。但当天下午消息即被辟谣。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还在讨论中,并没有定论,所谓“公务员养老金将按工龄补齐保险”也只是其中一个意见和观点,“这些传出的消息不可靠”。
4月中旬,尽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最终的方案还没有出炉,但媒体报道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则已经确定了”。
5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至此,养老金并轨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相较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而言,“终稿”减少了24条。
6月上旬,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蓓表示,今年北京市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了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同时从制度完善、基金收支平衡、财政投入、经办能力建设等方面统筹研究,待国家颁布具体政策后,本市将按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