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栾川县召开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副县长宋晓庆出席会议,各乡镇和重渡沟管委会主抓副职及县地税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县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针对做好2017年“两险”参保缴费工作,宋晓庆强调,各乡镇、各单位思想上要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参保缴费工作;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使“两险”政策家喻户晓;在“两险”征缴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全力做好征缴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实现居民自愿基础上参保率的最大化,把关系百姓冷暖、涉及群众安康的大事做好做实。
据了解,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为2017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17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集中受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户籍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对象为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国家、省以及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