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参保了生育保险的职工满足生育报销的条件,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那么,在昆明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呢?本文为您详细介绍昆明生育保险可报销多少?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顺产: 4000元;
2、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5000元;
3、剖宫产: 6000元;
4、产前检查: 1000元;
5、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
产):2000元;
6、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800元;
7、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800元;
8、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500元;
9、皮埋术:200元;
10、皮埋取除术:150元;
11、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
12、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
13、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
14、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五)职工生育给予1000元生育营养补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000元。
(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的,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每次施行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七)职工因生育、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八)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计划内生产的,不论胎儿是否存活,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生育营养费补助费。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且生育时仍然是参保状态。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