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经验 开拓地方社保基金管理新思路
我国的社保基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政府独立筹建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其投资范围广泛;另一类是地方政府统筹下的“五项社保基金”。2012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地方社保基金只能用于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随着地方社保基金规模扩大,资金的收益与安全日益引起高度关注。
目前,各级地方社保基金主要以定期存款为主,占地方社保基金总额的95%以上。由于存款利率较低,地方社保基金处于极大的贬值风险之中,增值的紧迫性加强。而过度追求收益势必挑战现有管理框架,并且带来安全性方面的忧虑。地方社保基金如何在现行政策下兼顾增值与避险,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近年来,地方国库现金余额不断攀升,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客观需求日益强烈。2014年,在主管部门指示下,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的创新。一是对承办银行采取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存款银行,并对定期存款利率进行了规定。二是引入担保品管理的理念。在业务过程中,以国债作为担保品,并依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担保品管理系统进行担保品管理,保证本金安全。
由此可见,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既引入了公开招标这一市场化的方式,对提高库款收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又把确保库款资金安全放在首位,通过担保品管理来消除风险隐患,达到了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地方国库现金和地方社保基金有一些内在的相似点,其成功经验为社保基金管理打开了一条新思路。借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经验做法,改革优化地方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业务流程,既能使存款利率更加可观,又能保障基金安全,是兼顾地方社保基金保值与增值目标的有效途径。
一方面,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存款银行,可以促进整个流程更为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定期存款业务透明度,有效预防内幕操作或贪腐问题,使地方社保基金管理更具公信力。
另一方面,参与地方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的银行须提供债券作为质押,并由中央结算公司担保品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该业务的担保品管理。中央结算公司是财政部指定的国债统一登记托管的机构,是债券无纸化和集中统一托管的重要基础设施。根据地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要求,中央结算公司系统自动冻结商业银行符合要求的债券并保证足额。期间,系统提供担保品的盯市、替换、调整、自动增补、到期自动置换等期间管理服务。存款到期后,按照系统管理部门要求对商业银行用作质押的债券进行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