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务院城镇化建设情况报告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为配合审议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供参阅。这份报告认为,要用改革和市场手段,尽快解决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调研组由吕祖善、彭森、辜胜阻、邵宁、尹中卿副主任委员牵头,李盛霖主任委员和丁继业、于革胜、吕薇、朱发忠等委员参与,4月分赴天津、山东、浙江、广东、重庆等十个省市调研,形成报告。
报告提出,应推进三个方面改革,,涵盖户籍、土地、财税金融及投融资体制。
首先,围绕人的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及社保改革,剥离附在户籍上的不平等福利待遇,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但鉴于任务繁重,只能逐步实现。可先解决举家迁徙或长期在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再者,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归农民。报告并提出,扩大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适用范围,可考虑由县级逐步扩大到省级。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试点,使农民能够从宅基地流转中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同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征地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