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欢迎广大单位和职工群众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微博咨询政策和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管理,及时发布政策和业务信息,及时答复咨询,受理投诉和建议,更好地满足广大单位和职工群众需求。
本市单位及职工访问该微博,需首先注册和开通个人新浪微博,登录个人新浪微博后,通过搜索用户名“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查看微博内容及发表评论;或通过“@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交流互动。
办事难、要求的资料多,办个简单的事情都要跑断腿。这是不少市民去到一些政府、事业单位办事的最深刻感受。进入到传统的金三银四销售旺季,又受利好政策的刺激和影响,买房咨询公积金贷款、办理相关业务的人也越来越多。
3月9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向省市新闻媒体集中发布了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流程、环节和资料将进行大力的优化和删减,凡是能够通过计算机运行完成的,绝不用百姓多跑腿,有的业务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让人省心不少。
新设单位开户 实行网上预约登记
通过完善网站办事功能,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转移、托管等。新设单位开户,实行网上预约登记,提前录入有关信息,单位再到核心办理时即可即办即走。
职工可自行 办理提前还贷
简化了提取业务。通过自助设备、网站,职工可自行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全部)偿还贷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销户等业务,不需再到前台排队。
因租房、大病 提取公积金可一次办结
职工办理租房、大病、返回原籍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两次办结减少为一次办结,职工只需到核心一次提交申请,核心后台进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划付资金,不需职工再来一次。
职工个贷后 头次提取公积金可预约
对职工个贷后头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预约制。核心放款后按协议划付资金,不需职工再跑腿办理。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由必须满365天调整为12个月即可,以避免客户一旦记错上次提取日期,即使只差一天也不予办理,从而多跑腿的问题。
微信扫一扫业务全知道
通过二维码,可了解与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的、包括出境定居、现金全款购房、跨市转移公积金、提前还款、商贷转公贷、回迁房等数十项业务。
系统数据能够说明的情况 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客户办事时,由前台“一键”调取关联信息,凡系统数据能够说明的情况,不再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用电子影像系统采集办事资料,客户不需复印有关材料,办理个贷业务原来需要复印12页材料,现已全部取消。
许多情况计算机里都有 不必再开证明
应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实现银行账户与公积金账户“一卡通”。客户办理提取、结算、贷款、还款等手续不必另开卡、折。将公安部身份认证系统嵌入核心计算机系统,与房屋交易、婚姻登记、征信等部门联网核实职工身份、户籍、房屋、婚姻状况、商业贷款等外部数据,省去职工开具相关证明的麻烦。
关注“网上服务厅”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职工办理退休销户、转账还贷款、提前部分(全部)还款、修改个人及单位信息等事项,都可通过网站及自助设备办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我市90%以上单位开通了网上办公业务,网上归集住房公积金比例达85%以上;50%以上的贷后事项均可自助办理。
查账户资金情况 用手机就行
搭建了移动服务平台。利用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渠道,提供实时信息推送、提醒、查询和便捷的办事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前台业务指南及个人贷款额度试算、审批进度查询、账户资金情况、贷款、还款情况等事项均可便捷查询,有些原来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也可通过手机办理。
住房公积金卡该怎么办理?
个人申领卡业务
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填写《住房公积金卡(密码)申领表》(网站可下载)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领公积金卡。 申领公积金卡须本人办理;特殊情况配偶可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办理;非配偶代办须出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到开户办事处办理。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机计算误差,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时,单位应注意工资基数一定取到元位,不得保留角、分。
2.个人开户后,根据《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生成单位汇缴人数,确定每个人的月汇缴额=月工资额×缴交比例。
单位申领卡业务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的《住房公积金卡委托发放协议》(两份)、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单位代办公积金卡职工清册》(一式两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批量制卡。
《住房公积金卡委托发放协议》有效期限为长期,单位首次申领时需与办事处签订。
单位开户:是指单位在中心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单位只有建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能在单位公积金账户下建立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而办理公积金缴交等业务。
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4.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5.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6.目前执行的规定比例为市内四区执行单位个人各10%-15%,区市县执行单位个人各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