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积金首批10项提取业务开放网上预约办理的第一天,共有475人成功预约...
首日475人成功预约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公布网上预约操作指南,可预约5日内提取业务 昨天是公积金首批10项提取业务开放网上预约办理的第一天,共有475人成功预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与该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网上申请提取账上公积金用于支付物管费、专项维修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
网上可预约 5日内提取业务
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放了9月1日后试行的10项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预约服务,共有475人成功在网上预约。
为了让职工更加清楚网上预约流程,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在官网上公布了网上预约操作指南。
据介绍,网上预约可预约到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当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预约成功后,职工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的排队机取号,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可以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此外,职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还可以通过网上直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
存量公积金购房 提取不限次数
9月1日起,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即2010年12月前按照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按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的最新通知,根据《提取规定》实施前我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申请提取,即:
对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提取次数不限,提取总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其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中,公布了9月1日开办的原社保存量公积金、退休、失业且封存满2年、户籍迁出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等10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