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的,可携带户口簿原件、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天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天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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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天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
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您要去建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等待银行审核大概1周之内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①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②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