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两会上,政协常委曹志伟提交了《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近日得到公积金中心的回复。9月4日,曹志伟再次以书面形式对回复做出反馈。他还补充建议,全市应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中心方面回复,正在争取实现这一改革。
低收入者应直接获补贴?
公积金中心:单位和职工必须缴
曹志伟曾在提案中建议,公积金不应强制交缴。“谁需要,谁缴纳,谁受益”,他说,应该把这方面的自由交给市民。
公积金中心在回复中则表示,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三部委的规范性文件确立的,并非广州市自行出台的地方政策。“单位和职工是不能想缴就缴,不想缴就不缴的”。
曹志伟反驳道,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距今已经过了20年有余,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公积金已不能满足大部分缴存者的购房刚需,其存在是否还具有合理性值得考量。“正是由于这样,以现有公积金政策来论证其缴存强制性也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相关部门初步摸查的数据,全市有接近280万职工未曾按规定缴存公积金,主要集中在中小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曹志伟说,这部分未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大多属于低收入群体,在“购房需先付齐首付才可提取”的政策条件下,他们强制缴存的公积金事实上是给了能支付首付的中产家庭。“公积金很容易成为"劫贫济富"的工具”。
单位缴存比例为何不一致?
公积金中心:将向上级建议争取统一
曹志伟另一项较大关注度的建议是,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全市各单位应该达到一致。
按照公积金的现行政策,广东省内单位可在5%至20%之间自行确定缴存比例。然而,部分大型国企、金融机构等效益较好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较高,部分职工每月缴存额加上单位缴存部分甚至会超过1万元。而部分中小型企业,有职工每月缴存额只有数百元,不同单位的职工缴存情况差距极大。
曹志伟认为,因缴存基数存在自由选择空间,拉大了事业单位、国企、私企之间的差距,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对此,公积金中心书面回复称,在具体的工作中,已经注意到缴存比例的浮动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公平,正在调研缩小比例浮动范围的可行性。“将在适当的时候向上级决策部门建议调整缴存比例政策规定,争取全市统一缴存比例”。
公积金支付首付?
公积金中心:难以确保专款专用
曹志伟在提案中还建议,职工签订购房合同付了定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首付。公积金中心透露,此前省住建厅也提出过这个政策调整的思路,但实施难度较大。
公积金中心解释,因为目前有关个人房产交易信息的查询核实渠道并不很畅通,特别是涉及到非本市的房产信息,由于签订购房合同、付定金并不等于交易确认,难以保证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之后专款专用,用于支付首付款,所以目前直接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条件并不成熟。“如果上级文件放开了这个提取条件,那么管委会将配套出台实施细则,我中心将严格执行。”
此外,曹志伟还提出,希望能允许直系家庭成员使用职工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公积金中心则回应,现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除去累计提取额和贷款余额后略有盈余,归集使用情况基本维持平衡,并不存在大额资金结余闲置的问题。而且,按照制度制定的初衷,住房公积金通过集中统筹运营,是用以满足整个缴存职工群体提取和贷款的需要,放宽至直系亲属也可提取使用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条例》的规定。因此,目前调整放宽这项政策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