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夫妻双方及其产权共有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总额,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期付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额。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审批还款金额。
职工不符合销户条件提取时,提取金额为百元(含)以上部分,剩余部分留存在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职工符合销户条件提取时,应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中心封存户的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08年6月5日前缴存的暂存代理户,可不受原“购、建住房”等条件的限制,正常情况下可视要求为其办理提取手续,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险一金查询】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第三章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签订、签发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受理。
【大病提取公积金】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医疗费用发生时间一年内办理。
符合提取条件且手续齐全的,中心在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其他情况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