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酝酿重大调整,拟规定以后只能申请一次的消息引起读者强烈反响和热议。其中特别核心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家庭中,老公曾用过公积金贷款,老婆还有机会吗?对此,公积金中心回应称,可以,但由于是按家庭来算,此前已有贷款记录,就只能按二套房来套政策了。
贷款机会按个人算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具体到个人的,这也就是说,每个公积金缴存人都有一次申贷机会,如果老公贷过,老婆没贷过,那她同样还可以再申请一次。但由于配合现行楼市调控政策,实行房产套数上的贷款限制,且是按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来计,那老公贷过,相当于他们至少有了一套房产,再以老婆的名义贷就要按二套房来算了。而二套房就要首付7成、利率上浮10%,相当于最高只能贷到三成,至于可贷额度,由于老公已贷过,那么就不能申请双人额度,单人最高可贷额度在50万元,如按楼价来算,至少要买一套167万元以上的房产,且自己的缴存金额足够,才能贷到50万。
更严格的情况是,如果老婆之前也有一套房产,那该家庭就有了两套房产,由于“认房又认贷”,那么第三套房是停贷的。这也就是说,即使老婆还有贷款资格,但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还有市民问,如果以前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房产卖掉了,名下没有房子,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这种情况按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来看,不管房产是否还在名下,只要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也就没机会了。但如果首套用的是商贷,那么再买房仍然可以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只是要按二套房来算。
如果夫妻双方此前都有房产,但都全部卖掉了,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仍然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客家”吐槽时间太长
有新广州人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规定吐槽称:“时间太长了!”
“如果按我22岁参加工作来看,那我至少要连缴3年公积金,那时候我都25岁了,3年中广州的楼价会涨很多的,不用公积金贷款月供压力又增大,真是不知道怎么办?”市民黄小姐称。
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做出这个规定是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为了配合广州限购、限外的楼市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是出于控制风险考虑,以前由于缴存时间较短(比如常住户口的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曾发生过有职工在缴够半年申请了贷款后就不再续缴的情况。“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是由中心承担的,这个风险把控必须考虑到。”
对于市民对征求意见稿的种种疑问,公积金中心方面还表示,目前正处在广泛征求意见中,有问题、建议的市民都可向征集邮箱发邮件反映,如果确实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最终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会综合考虑广大职工意见后按法定程序颁布。“如变动不大预计很快会出台”,所以要反映意见的市民抓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