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及所需材料
职工凡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入我市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或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出境定居的;
(五)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触犯刑法被判刑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取暖费用等。(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3)遭受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绥化住房公积金查询】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
职工购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住宅的购房行为,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A、购买新房的职工可选择下列两种支取方式,任选其一:
1、获得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发票的职工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发票(以不动产发票日期为准,自取得发票之日起,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已付购房款不能低于总售房价的30%)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获得《房屋产权证》和契税票据的职工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和相关契税票据(以《房屋产权证》日期为准,自取得房照之日起不能超过6个月)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购买二手房的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已经过户的《房屋产权证》和相关契税票据(以《房屋产权证》日期为准,自取得房照之日起不能超过6个月)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同时提取其配偶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对本市住宅或户口及工作所在地住宅的建造、翻建、大修行为,在获得《规划用地许可》或《施工许可》后并完成主体的,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规划用地许可》或《施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和建造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日期以《规划用地许可》或《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6个月内有效)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同时提取其配偶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离休、退休的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离休、退休证或离休、退休批文或是《劳动解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医疗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解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调入我市无公积金缴存单位或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出境定居的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调令或迁移证或是出境定居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此种情形只限于购买单位所在地住宅或户口所在地住宅的购房贷款行为,在一次性偿还房贷本息后,6个月内(以最后一次还款记录或还款凭证日期为准)可支取本人及配偶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支取申请人应提供住房贷款结清手续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最后一次还款记录或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同时提取其配偶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证明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支取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触犯刑法被判刑的(不包括保留公职人员。对被判刑但仍保留公职的人员做封存处理,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被委托授权人应提供合法的被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判刑人员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要说明此笔住房公积金具体用途;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应提供医院的诊断原件及复印件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要说明此笔住房公积金具体用途;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应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支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要说明此笔住房公积金具体用途。
对于符合(一)、(六)支取方式的职工,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格;符合(二)支取方式的职工,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