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近日出台《新常态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凡在贵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按照新政策,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个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低于12%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此外,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贵阳市还明确,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在贵阳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凭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在贵阳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一方面,要建立一个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绿色通道,专门针对这一人群的买房需要,使公积金的贷款和商业贷款能够得到同时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