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的一种福利,可用来购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等。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有哪些?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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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被纳入所在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3.预售房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开发商公章 (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用提供预售房许可证)
4.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2.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核,
3.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4.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取条件或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对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范围
一、购买商品房
1.购房合同或产权证;
2.交款发票(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据发票联)或不动产发票
注:商住两用住房及公寓式住房不可支取;如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未开出交款发票,需出示按揭的借款合同
二、购二手房
1.买卖双方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2.完税凭证(契税)或发票。
三、购买单位团购建房
1.团购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定向开发协议和单位分房花名册(盖单位公章);
2.购房交款凭据(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
3.计委立项。
四、购买回迁房
1.回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回迁合同;
2.交款凭据。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区县级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或颁发的《土地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购买建筑材料及其它施工费用票据。
注:建房时间可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六、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
2.区、县级城建或房管部门批准的大修鉴定证明(危房鉴定);
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它施工费用票
七、一次性偿还银行按揭购房贷款
1.借款合同;
2.近三个月内的还清单据或结清证明。
注:支取公积金时,借款人本人持中心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制定建行开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八、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还贷证明或贷款结清证明
九、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利息)
1.借款人还款存折原件;
2.住房公积金还款通知单或还贷证明。
十、职工偿还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1.借款合同;
2.近一年内还款票据(还款存折)
注:此项业务一年只能办理一次,支取公积金时,借款人本人持中心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指定建行开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十一、用于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的房租
1.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①《公有住房租凭合同》;
②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③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④职工家庭户口簿.
2.租私房
①需提供房屋租凭合同;
②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③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④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凭登记证明》;
⑤职工家庭户口簿
注:此项业务一年可办理一次,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总收入*30%)*12对于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予累计计算。
十二、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
1.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
2.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结算费用发票;3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注: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治疗费用发票上(个人自筹)的金额;
十三、由于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的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家庭生活困难
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家庭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