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济南市民使用公积金还款将更加方便!28日,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与14家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只要符合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后,公积金每年将自动转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这样就减少了市民每年来回跑腿办理支取还贷的麻烦。
了解到,根据目前的贷款提取政策,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能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但在还款满一年后,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还款。也就是说,上一年还了多少款,可以在下一年进行提取,但支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的还款总额。按照一般的提取方式,市民每年都要持有关资料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支取手续后再进行贷款的还款。如此一来,公积金大厅、银行来回跑,市民感到有些麻烦。
为了减少市民每年的跑腿,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委托自动还款业务。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签订委托提取贷款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由中心每年发送指令给指定的银行,将职工的公积金打入职工个人指定的账户,职工个人不需要每年再到大厅办理手续。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14家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还款协议。贷款职工在贷款后可以到公积金大厅与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协议生效之后,公积金中心会每年根据贷款职工的还款情况,对贷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提取进行自动划转,这样就省去了职工往返中心大厅的审批。
在委托还贷期内,每年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的金额以上一年借款人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为上限。借款人及其配偶(同一户口直系亲属)同时参加委托提取的,如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提取,先从借款人账户提取,当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从配偶(同一户口直系亲属)账户提取不足部分,双方每年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指定账户内。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按账户余额取百元整数提取。
举例来说,市民孟女士在建设银行缴存了公积金,但是公积金的贷款银行是工商银行。上一年的贷款额度是2万元,孟女士签订了委托还款协议后,公积金中心会自动把还款的额度划转到其贷款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的自动还款,不受存款行和贷款行跨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