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提取作物业费使用,但是需要满足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那么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是什么呢?首先需要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其次收入不得高于当地最低标准。具体的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和流程,
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条件
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除上述条件以外,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还必须满足: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或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等住房消费类提取行为;作为申请人或共同提取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
公积金物业费办理网点(上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详细地点可点击上海市最新公积金贷款网点地址、电话查询。
经办行名称网点名称网点地址业务类型周一至周五营业时间上海闸北支行闸北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29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上海黄浦支行福州路支行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725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周六业务受理范围上海浦东分行东方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周六业务受理范围金桥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96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00六里支行上海浦东新区临沂北路3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张江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220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城南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川黄路126号归集和提取8:45-11:301:00-4:00南汇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西路85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00联洋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1418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00民生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582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东昌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38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临港新城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333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周家渡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12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浦城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城路812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高桥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张杨北路5509号归集9:00-12:001:00-4:00浦东南路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归集9:00-12:001:00-4:30洋泾支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275号归集9:00-12:001:00-4:00上海自贸试验区自贸区分行营业室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加枫路17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00分行上海卢湾支行卢湾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3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上海虹口支行瑞虹路支行上海市虹口区瑞虹路168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上海静安支行南京西路支行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5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00-4:30新闸路支行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660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上海徐汇支行徐汇支行营业室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0号二楼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吴兴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二楼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周六业务受理范围漕河泾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418号归集9:00-11:301:00-4:30体育场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666号归集9:00-11:301:00-4:30(上海体育场内)天钥桥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258号归集9:00-11:301:00-4:30肇嘉浜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69号归集9:00-11:301:00-4:30田林支行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号归集9:00-11:301:00-4:30斜土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090号归集9:00-11:301:00-4:30大木桥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458号 归集9:00-11:301:00-4:30襄阳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1号乙归集9:00-11:301:00-4:30(淮海中路1045号淮海国际广场内)龙华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27号归集9:00-11:301:00-4:30康健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281号归集9:00-11:301:00-4:30长桥支行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018-1028号归集9:00-11:301:00-4:30常熟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 归集9:00-11:301:00-4:30南丹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158号归集9:00-11:301:00-4:30龙漕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69-75号归集9:00-11:301:00-4:30武康路支行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406号归集9:00-11:301:00-4:30上海松江支行松江庙前街支行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89号归集和提取8:45-11:301:00-4:00上海奉贤支行奉贤支行营业室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699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30上海闵行支行闵行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555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鹤庆路支行上海市闵行区兰坪路560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贵都路支行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2988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上海长宁支行西郊支行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600号归集和提取9:00-12:001:30-4:30上海宝钢宝山宝钢宝山支行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398号归集和提取8:45-11:301:00-4:00支行营业室上海大场支行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703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00上海罗店支行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169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00上海青浦支行青浦支行营业室上海市青浦区城中东路550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30上海普陀支行怒江路支行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1室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上海石化支行隆安支行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隆安路271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30-4:30上海杨浦支行平凉路支行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373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国定路支行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69号归集和提取9:00-11:301:00-4:30上海嘉定支行新成路支行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265号归集和提取8:30-11:301:00-4:30上海崇明支行崇明支行营业室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庙弄2号归集和提取8:00-11:001:00-4:30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等。
(3)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保障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
(2)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
3、委托提取申请、变更申请或终止申请材料:
(1)委托提取申请的,提供从物业公司取得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填妥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书;
(2)委托提取变更的(仅限变更共同提取人,如需变更其他委托事项的,应先终止原委托后再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提供原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变更后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申请人和变更后共同提取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变更申请书;
(3)委托提取终止的,提供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终止申请书。
如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凭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按规定的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
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办理流程
1、办理委托提取申请的:
小区物业公司初步咨询并取得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书;
2、办理委托提取变更的(仅限变更共同提取人,如需变更其他委托事项的,应先终止原委托后再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变更书;
3、办理委托提取终止的: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终止书;
4、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的: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自愿缴存者: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受理申请后,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办理要件材料以外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注意事项
1、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提取配偶、父母或子女等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应在税控发票上注明的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时间段内提出,且最晚不超过该时间段终止后半年内;
3、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的,申请人可每季度一次或按季的倍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即两次提取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