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既然是贷款,那么借款人就需要提供担保。当前公积金贷款共有以下几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任选一种担保方式,只要保证贷款的正常偿还就好。
第一种是传统的房产抵押。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所有的住房抵押进行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第二种是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借款人购买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楼盘项目时,由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待办理产权手续后,转为房产抵押。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项目可以从该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房产证一经办妥,由售房单位(开发商)统一办理借款人的房产抵押,解除售房单位(开发商)的保证,并退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采用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需由中心和售房单位(开发商)签定《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
第三种是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借款人在所购住房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前,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阶段性保证;不动产抵押手续一经办妥后,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保证人至少有一名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其他保证人为其他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在保证期间各保证人自愿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各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借款人在所购住房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前,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房产证抵押手续一经办妥后,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采用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各保证人须签定《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保证书》。
第四种是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保证人须为借款人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借款人(含配偶)和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自愿申请冻结并质押。采用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保证方式,保证人须签定《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保证书》。
此外,还可以通过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借款人可用国债、商业银行存单等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物进行担保。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担保方式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还请继续关注轻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