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朋友提问:淮北异地就医费用各地差异怎样对接呢?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第二十六条“本规程所称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的规定,目前只有住院费纳入实时结算,门诊服务费用没有纳入结算之内,所以相关问题还不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循序渐进”的要求,在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后,下一步门诊费用也要跟进,在未来,门诊费用纳入实时结算系统里来将前景可期。
如果异地保险待遇与原参保地有差异 按照什么原则结算;各地医改地方性政策比较多,异地就医时如何执行,是否会有冲突?如下图所示:
“医保漫游”是否会导致过度医疗,是否和分级诊疗制度冲突?
第一,首先,患者进行异地就医是由客观上医疗资源不平衡导致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其实“医保漫游”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把以前没有统一的社保卡,去外地就医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现象叫做“漫游”,而异地就医就是要通过一整套管理措施,将无序,低效的外地自由就医状态转变为有序就医的状态,联网结算的目的就是结束原有的“漫游”问题。异地就医,不是一种政策上的鼓励,而是要实现高度规范下的自由。
第二,其次,异地就医与过度医疗无因果关系。对医院来说,异地就医患者与本地参保人的管理是一致的。对绝大多数医生,治好病人是首要目标,不会考虑差别对待本地或外地病人。
第三,最后,从目前各地结算数据来看,并未发现异地患者医疗费用超过本地患者的情况。
客观上来讲,全国联网结算将会更好地保障需要外出就医群众的就医需求,一定程度上促进合理就医需求的释放,群众能得到实惠。同时也要看到,如果管理不到位,可能会对分级诊疗制度带来影响,增加参保地医保基金支付的风险。
为此,人社部在推进这项工作中,确定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的基本规范,确定了“有序就医”及“与分级诊疗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并要求各地按分级诊疗的要求尽快制定出台转诊转院规范。通过参保地加强备案管理和服务,有效引导参保群众理性就医,更好保障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