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险州级统筹实施细则》(大劳社〔2010〕225号)及《关于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大医保〔2015〕26号)文件规定,我市于2015年5月18日起开始办理2015年度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5年5月18日至6月30日止。
二、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人员以2014年度大理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险缴费时段为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共计12个月缴费金额3036元;2015年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190元。基本险、补充险合计3226元。
2、参保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90元;原享受关闭破产企业政策参保的退休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50元。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持医保手册或社会保障卡、银联卡或现金到大理市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政务中心一楼)申报缴纳。
四、相关事项
1、银行存折不能缴费。
2、2015年度内正常退休人员缴费至对应的出生月份。
3、2015年度内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相关变更事项,方可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4、已经住院参保人员需在缴费后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到账处理。
5、请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在缴费时间内办理。
6、咨询电话:地税(规费股):2255765 医保:2367836
特此通告
大理市地方税务局
大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