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医保资金流向,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迁安市对医疗保险实行总额预付制度,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有效控制了住院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保护了参保患者看病就医的合理需求。
2012年起,迁安市对全市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在严格控制总额预算、量化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础管理、门诊管理、住院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确定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次年一季度内,本着医保基金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考核等级进行年终决算和奖惩。定点医疗机构在年终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实际发生额超过预算额15%以下或低于预算额15%以内的,按结算办法予以结算及奖励;实际发生额不足预算额85%的,按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实际发生额超过预算额15%以上的,以本单位年初预算额为基数增加15%予以结算。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不予年终决算。对因不合理收费、过度服务、分解住院费用等违规行为进行扣款处理。
2014年,全市13家定点医院职工住院15355人次,比2013下降0.3%;统筹基金实际发生额8110.59万元,比2013年下降7.8%;年度结算总额7944.62万元;考核结果合格医院7家、优秀医院6家,奖励43.01万元,违规扣款31.75万元。
迁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