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妈妈们在给自己的孩子买医疗保险的时候可是要注意很多细节的哦,可千万别糊里糊涂的买哦!以下文章是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儿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费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以下标准筹集: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费40元,财政补助60元。少年儿童属独生子女的,财政另外补助5元。对少年儿童和大学生适当兼顾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
住院医疗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起付标准与结报比例。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转外地医疗机构为11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转泰州以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65%。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统一报销65%;同时,以上实行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65%的基本报销比例政策。
因特殊专科疾病需转诊,经审核同意后至非定点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60%。对市区学生儿童患尿毒症需血透、腹透人员实行二次救助。对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类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剔除非医保、民政救助等费用)按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费用温馨提示
1、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缴费有哪些规定?
出生28天以后的新生儿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医保待遇享受期计算个人应缴纳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居民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自2009年6月1日起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次月起十二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已参保居民也可进行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按原待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居民,参保缴费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期为十二个月。
3、连续缴费满三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按照当年筹资金额10%的标准(含政府补贴部分)给予门诊医疗费补贴,同时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4、门诊医疗费补贴适用范围?
在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就医、结算及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