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是否参保;没有太原市城镇户口,在太原就读的学生也可自愿参保……今日,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出台了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办法。
此次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学生约有40万人,包括普通中小学生、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参保时坚持自愿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是否参保,学校及相关部门不得强制。针对自愿参保的学生,全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教育部门及学校,将抽出专人组成工作组,负责接待学校参保登记。
学校将安排家长帮助学生进行参保登记,如家长已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要同时提供已参保个人编号,这样,学生参保费用将由家长的账户支付;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学生,须提供低保证明;享受Ⅰ、Ⅱ级各类重度残疾待遇的学生,须提供重度残疾证明复印件。
缴费时,具有城镇户口的普通学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个人缴40元;享受低保的学生,财政补助80元,个人缴纳20元;享受Ⅰ、Ⅱ级各类重度残疾待遇的学生,缴费全部由财政补助。不具有太原市城镇户口、暂住太原市城镇中小学就读,具有学籍的学生也可自愿参保,原则上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