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新政实施一个月 深圳近3万人办理“全国漫游”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今年1月1日“开闸”办理至今已经一个月,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新政实施后我市情况较平稳,全市一个月内共有2.95万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拿到了可“全国漫游”的“养老保险存折”。
2.95万人办理跨省转移
昨天上午来到位于八卦二路的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新的叫号排队系统已开始启用,参保人凭号等待办理业务,秩序井然。
“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退保的高峰期,平均一天要办理2000多人次的退保等业务。”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新政实施后,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业务量下降,目前每天办理转保手续400多人次,加上办理其他个人社保业务的,每天的业务量在500人次左右。尽管仍有少数参保人不理解新政策,要求退保,但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均放弃了退保念头。
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计,去年1月有7.5万人办理转保、退保手续,而今年1月份全市仅有2.95万人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业务量同比下降60%。该局有关负责人说,之所以业务量会下降,是因为实施新政后,参保人不能退保,如果参保人要离开深圳,则会考虑是否还会返回深圳就业,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更慎重。
部分地区接收函不合格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需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第一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第三步,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第四步,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并且规定转移接续手续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相互对接,无须参保人两地奔波。 但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发现,有些地区的社保机构向深圳发出同意接收函的时候,并没有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表格。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中心共收到22份异地社保机构发来深圳的同意接收函,其中15份比较正规,7份不合格,不合格的要发回重新办理,耽误时间。”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正在积极调研解决转保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他说:“部分参保人反映,到了新参保地,由于新参保地还没有开展转移的业务,接续的手续办不了,我想这部分参保人也不用太担心,各个地区在执行政策的时候有个过程,包括对现有的系统进行调试等,这个问题是个别的、短期的,会很快得到解决。”
重复参保者须清退其中之一
市社保工作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业务时发现,有些参保人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对此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参保地,清退其他参保地的社保关系后,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属于两地同时参保的参保人,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须提前申报。如果是在不同时期在不同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比如前年在长沙参保,去年在武汉参保,今年在深圳参保,这种情况下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规定转移,在不同地区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如果同一个时间分别在深圳、长沙都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则必须选择一个参保地,清退其他参保地的社保关系后,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省内转移只转移个人账户
有一些在广东省内不同城市工作的参保人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发现,只转移个人账户不转移共济金,他们担心这是否会影响他们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参保人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有区别:参保人跨省转移的,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1998年以来参保的共济金也一并转移;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转移的,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共济金部分。因为广东省已经实行省级统筹,只转移个人账户不转移共济金不影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另外,有参保人关心从异地转保到深圳如何办理?据介绍,从异地转保到深圳,程序也是一样的,即参保人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深圳就业参保后,由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