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业务时发现,有些参保人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并误以为自己将来可以领取双份养老金。对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强调,国家现行政策不允许享受双重及多重养老保险待遇,重复参保者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参保地,清退其他参保地的社保关系后,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同期只能在一个地点参保
记者在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采访时,刘先生告诉记者:“我今年45岁,以前在老家湖南长沙属于城镇职工,在长沙参加了养老保险,已经买够了15年。我来深圳打工后也参加了养老保险,在深圳买了5年,同时长沙的养老保险也一直在交。我是否可以把深圳的养老保险转移回长沙?我在两个地方同时参加了养老保险,是不是将来退休的时候可以领取两份退休金?”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同一时期在两个不同地点参保属重复参保,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参保地,清退其他参保地的社保关系。刘先生不解:“商业保险都可以投多份养老保险、拿多份养老金,为什么社保不行?”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解释说,国家现行政策不允许享受双重及多重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履行缴费义务,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规定的,只能在一个地方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说:“如果是在不同时期在不同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比如前年在长沙参保,去年在武汉参保,今年在深圳参保,这种情况下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规定转移,在不同地区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如果同一个时期分别在深圳、长沙都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就属于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缴费可以退还
如果重复参保,参保人该怎么办?重复参保者是否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说:“已在内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出具当地社保机构缴费参保证明,在深圳可以不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同时在两地社保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用的,属重复参保;在内地与深圳重复参保且已终结了在深圳的劳动关系准备回内地的,可以退保。两地同时参保的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须提前申报。深圳有关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终结,重复参保的缴费部分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当地社保机构在当地已经参保的证明。”
缴费工资相同待遇差别不大
参保人已清理了重复参保部分,但还存在多个地方参保的现象,最后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说:“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许多参保人非常关注不同地区养老待遇差异,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表示,2005年国家出台38号文,统一了全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样的缴费工资在不同地方参保,退休待遇差别不会太大。目前深圳执行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与国家办法一致,整体待遇结构、待遇水平差距不是很大。具体到个人,由于缴费工资不一样,其所享受的待遇还要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结合,来计算他的指数化缴费工资。最大的区别不在待遇计发办法,而在于他个人缴费率的情况,最终取决的是参保人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