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提前预拨11.3亿元用于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后,全省将有44.6万60周岁以上企业退休(职)人员直接受益,预计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3元。
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原则。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17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70元调整增加。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予以倾斜:一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300元。二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