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为4840名城市低保对象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3551名已于7月初领到了养老金,其余人员的养老金将在完善手续后于本月内陆续发放。
政府补贴助城市低保对象参保养老
今年1月5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就资助符合条件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养老保险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明确提出,对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2013年4月登记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若本人自愿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其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补贴50%,其中是残疾人的,政府补贴80%。而且,对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仍有困难的,还可向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申请5年期个人信用贷款,政府给予贴息支持。
以行业服务维护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在经办工作实施中,市人社局与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组织人员去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调研指导,了解工作进度,及时有效地指导、协调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因城市低保对象大多都是老年人和残疾人,为让参保对象少走路、少折腾,各区(市)县经办机构最大限度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锦江区社保局在大厅开辟专门区域,与民政、残联部门联合办公;青白江区社保局集中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养老审批手续、退休管理(养老金账户登记)等手续一站式流水线办理。经办机构还预估每天经办量,现场设置专门的引导员、政策咨询员,实行排号办理,有效缓解拥挤局面。
经过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在6月30日的政策有效期前完成了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的参保工作,共为4840名城市低保对象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3551名已于7月初领到了养老金,其余人员的养老金将在完善手续后于本月内陆续发放。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上获悉,该局将紧密结合行业特点,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