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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基本养老制度“广覆盖”和“保基本”难两全
和讯养老金消息 近期,由和讯网主办的“求解社保谜团——高缴费与低替代率悖论”2012养老金沙龙在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指出,中国基本养老制度存在内生矛盾,具体来说是“广覆盖”与“保基本”两大原则间存在冲突,究其原因,在于制度定位不清,同时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
李珍认为,基本养老制度若要改革,应该朝两个方向进行,一是统账分离,政府通过社会统筹提供基本保障,将个人账户交给市场;二是改革制度的参数,包括提高退休年龄、提高缴费年限、提高缴费基数。
实际缴费率低于名义缴费率
目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名义费率,政策规定是28%(企业缴纳20%,个人8%),这一缴费水平是比较高的。但实际费率没有想象中那么高,整个制度的收入也没有想象那么多。主要原因如下:
一、缴费工资基数比实际工资水平要低很多。最近相关部门做了一个38000人样本的调查,平均缴费工资是实际工资的64%。影响最大的是劳动收入非货币化,货币收入非工资化。
二、一些人按缴费基数下限——60%来缴费。
三、实际缴费人数也会影响社保收入,进而影响缴费水平。目前社保名义赡养比是3比1,实际的情况要大大低于这个数字。部分人口在缴费满15年,达到缴费年限的最低要求后不再缴费,一些人则在政策要求的退休年龄前一次性趸缴15年保费便停止缴费。因此实际缴费人数与退休人口的赡养率比想像的要高。
实际替代率持续走低的原因
目前,领退休金的有三类人,“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是指自1997年26号文发布的时候,已经退休的人。“中人”是1997年时在体制内有工龄的人,这部分人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视同缴费年限”,之前的工龄被认可,拥有养老金的请求权;二是在新制度下工作的年限,按新制度来计算退休金。在1997年时还没有贡献,新参加制度的叫“新人”,他们通过趸缴保费进入养老金制度。
1997年养老制度改革的时候,同一个可比的口径下,替代率是79%,到2011年审计部门公布的替代率是42%。对于上述三类人,影响整体替代率下降的具体原因有所不同。
“老人”养老金替代率在不断缩水。这部分人退休前一直在低收入、高保障的制度下,退休时工资基数很小,退休后恰好赶上工资快速增长的一段时期。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社平工资高速增长,而退休金调整机制又跟不上,“老人”的养老金替代水平不断下降。
“中人”养老金替代率也有较大幅度下滑。一方面,由于“中人”当时缴费基数小,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权益是较低的;另一方面缴费年限少,待遇水平也会下拉。
“新人”对制度整体退休金水平下降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这种人到目前为止还是比较少。
但是,随着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年份越来越长,“中人”和“新人”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养老金水平会进一步下降。
“广覆盖”和“保基本”难两全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秉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12字原则,这在执行中会出现矛盾与冲突,具体而言,是“广覆盖”和“保基本”有冲突——若要广覆盖,就保不了基本;如果广覆盖和保基本两全,则制度自身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了大到广覆盖的目标,制度设计的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条件太低,缴费基数的下限是平均工资的60%,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进一步下降为40%;缴费年限只有15年;退休年龄还是60年以前定下来的,女性工人50岁,女性班干部55岁,男性60岁,那些按最低标准缴费并退休的人口退休金水平非常低,拉低了平均退休水平。加上个人账户按一年期银行利率记息,使得个人账户养老金远远低于制度设计的替代率。从2011年起,养老金的发放按2005年38号发布的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水平将会进一步下降。养老金替代水平已经远远低于制度设计的58%的“保基本”的水平了。
导致这个冲突的首要原因是基本养老制度定位不清。什么是“保基本”?我们目前的关注点是替代率,退休金够不够花,我觉得“保基本”还有一个层面的意思是保基本人群。因为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忽视了“保基本人群”,而是强调通过低门槛为更多的人提供保障,所以制度既不能在退休金水平上“保基本”,也不具可持续性,个人账户资金被现收现付就是一个证明。
因此,我要说我们的基本养老制度肩负了太多的社会责任。一个制度干一件事,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责任都由一个制度来完成。大家知道最近一直在争论退休年龄的问题,都说提高退休年龄会提高基本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但为什么迟迟不能决策?有很多的原因,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要保障年轻人的就业。因此我们宁可让40-50岁的大妈在街头跳舞,也不愿意提高退休年龄,增加基本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和保费收入。这是它肩负社会责任的又一个表现。
出路:保持现状OR改革
其实中国基本养老制度无外乎有两条出路——保持现状或改革。
保持现状,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养老金替代率进一步下降;二是以财政补贴养老待遇,但可持续性就会下降。后一种是可以从制度上实现“广覆盖”目标的。
如果选择改革,方向应该是两个:
第一,统账分离,厘清政府的责任边界,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管社会统筹,提供基本的保障,保障水平是高一点或者低一点是可以由公众来决定的。我们愿意拿高水平的养老金,那我们多缴费;我们不想多缴费,那少点退休金。个人账户只是一个强制性储蓄账户,却因个人账户的设立引起了太多的问题,政府责任的边界不清,个人账户空账问题,资金的贬值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即使将来个人账户做实并用于市场投资,也还是有问题的,第一,谁能保证投资年年有好收成?第二,谁能保证投资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即谁能保证个人账户是有效的制度?我本人做过许多研究,发现养老资金集中管理的效率高于个人决策,但问题是,如果我们仍然保留强制性个人账户制度,那么由谁来做投资决策?个人决策从结果上来看是不好的,集中决策的话,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个人账户是私有财产,凭什么由政府来决策?
所以我以为统账分离后,个人账户做成自愿性储蓄制度,选择集中管理模式,个人自愿参加,政府给以税收优惠,鼓励居民储蓄,以备养老。
第二,改革制度参数,包括提高退休年龄、提高缴费年限、提高缴费基数。如果这三个提高能做到,以3:1的赡养比,保费费率是可以降低的。三个人缴费,赡养一个退休人员,费率下降到15%,则替代率仍然可达45%,比目前的水平还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