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有望在上海实现。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明确表示,个人税延型保险养老险保险正在积极推进,相信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会有成果。据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表示,“现在推出条件已基本具备,相信年底以前应该可以推出。”他还透露称,大概1个月后,就可以买1000块钱的税延养老保险金额的保险,其中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税前列支700元,企业年金账户可税前列支300元。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有三层体系,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税前列支;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总体税收优惠幅度非常有限;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则全部为税后列支。
据东方证券发布研报称,个税递延提出试点至今已经5年,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养老金积累严重不足,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倒逼国家在政策方面推动养老保障水平提高。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曾指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具有政策属性,作为政策保险,应可推广且广覆盖。目前,很多地区财政吃紧,经济落后及税源紧张地区短期内很难推广。同时,提高个税起征点后,成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客户需月入万元,全国此收入水平劳动者约5%,属于小众。”
算账
一位养老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月收入1万元,扣除四金后1900元(按照占比工资19%计算)以及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应纳税额为4600元,缴税标准应参照20%的税率计算,再减去速算扣除数555元,需要缴税365元。但如果可以税前列支700元作为保费,月入1万的应纳税额为3900元,按照10%税率计算,再减去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缴税285元。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每月可以避税80元,一年则可以避税近千元。以此类推,如果每月购买700元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收入越高,其避税的金额就越大。
同时,所缴的700元养老保险金将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等到退休时,根据当时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税率以及税收起征点情况再确定需要缴多少所得税。如果当时的收入水平低于个税起征点,则不用再缴税(等于减免),如果收入高于起征点,再按当时税率进行缴税。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缴纳个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为个税“减负”作用。在国外,这种产品早已流行多时,以此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