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闽西交易城经营五金生意的个体工商户苏某向本报咨询:作为个体工商户,同样创造税收和GDP,为社会作出贡献,但他担心自己“退休”之后没有保障,日后成为家人和社会的负担。他问: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带着他的问题,记者7月31日采访了负责市本级收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用的市地税直属分局。
据介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及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劳动者。因此,苏某可以作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只要他按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费,并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退休金待遇。
据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登记手续,再到同级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手续。首次登记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填写《福建省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农户籍《户口簿》、所在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具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明》到就业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自谋职业的原企业下岗职工到灵活就业账户缴费的,应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就业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再到社保中心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到就业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社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到主管的地税机关征收大厅进行缴费登记、确认缴费方式并办理扣缴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
市地税直属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同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与企业职工相同。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全部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其他条件与企业职工一样的话,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一样。
据悉,参加市本级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有近13000人,今年市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额是3120元,截至今年7月底,已经缴交养老保险费用的仅3363人,尚有9000多人未缴交。“不及时缴交或者不交,导致缴交年限不到15年的话将无法在退休后领到退休金,所以我们提醒还未缴交今年养老保险金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交,以免影响到自己的权益。”这位负责人提醒。(来源:闽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