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改革范围、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方式、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都予以明确。
目前,我省已实施该意见。
改革原则
待遇与缴费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意见》明确,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积极性。
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对于应转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